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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应原溶液保存温度控制和有效期的制定

由于变应原溶液中的蛋白质多数对热不稳定,故必须在低温下保存。储藏温度控制在零上4~6℃。在使用过程中,亦须注意不要在室温下放置时间过长。

不同的变应原溶液之间的蛋白质性质可有很大的差别,有的对热稳定,有的不稳定,因此,制定一个统一的有效期是比较困难的。根据吸入物变原的耐热性优于食物变应原的特点,和我们多年的观察实验,对其有效期作了如下规定:吸入变应原原液,有效期18个月,食物变应原原液,有效期12个月,经稀释的变应原有效期3个月。

每个批号变应原用于临床前都应该留洋,一旦在使用中出现问题,便于查明原因。

留样方法:在无菌操作下抽取5ml原液,分装于消毒小瓶内,贴上标签,注明制剂名称、批号及加盖“留样”戳记。冷藏保存,保存时间应不低于2年。